热爱生命的故事

要短些!!!

166个字左右!!!

从小,我就知道,人的生命不是很长。
还在襁褓中时,我便体弱多病,医生告诉父母做好夭折的准备。但我还是活过来了,尽管挺艰难。
由于心脏不好,不能随别的孩子跑跑跳跳,我童年的天空一直阴霾密布,常常一个人躲进角落里偷偷地哭。孱弱和孤独化作绵绵忧丝在我幼小的心灵里辗转复回,使我在那个年龄过早地懂得了生和死,懂得了生命对我竟是那么吝啬和残酷。

再后来,我就长大了。长到一个落花时节,灿烂的秋阳里我苍白的面上有了点点红晕,我考上了大学,圆了儿时没有敢奢望的梦。
再后来我就恋爱了。那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宽厚、豁达而执着。我非常幸福地享受着做一个女孩子的快乐,也享受着拥有一个男孩子无边的满足。在他温暖的臂弯里,我脸上的红晕一直没有退。很长一段时间,我几乎忘了自己曾有过一个不堪的童年,也曾有着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体。
直到大学最后一年的那个春天,我和男友去野外踏青。我们背靠着背坐在草地上,看蓝天和白云,看松林和远远的牧羊童。我们亢奋地唱着歌:“------希望你能爱我到地老到天荒,希望你能陪我到海角到天涯-------”唱到动情处,男友激动地揽我入怀,轻轻的在我耳边细语:“今生今世相守,不离不弃------好吗?”
生命的那一刻,是那么的绚烂和温馨,又是那么的谴绻而温柔。蓝天与绿草之间,我知道我的心如花般勃然怒放了,展示了我从未有过的美丽。

但就在那个春天的夜晚,我凭窗而立,听窗外远远的虫鸣,遥对一轮满满的月,无限神往眷恋地回忆那蓝天白云,那草地,羊群------而后,我流泪了。
我知道我是怀着怎样的投入爱着那个男孩,也知道他又是带着怎样的怜爱惜我如瓷。我们的爱情纯净、透明,象刚刚初绽的花。但也许美丽的东西都有残缺:他精力充沛、体魄强健,而我柔心弱骨、身单体薄怎陪他一生风风雨雨?情到深处就有着那么沉的不忍和忧虑,与其不能终生相守而留给他半生的苦涩,不如我早早地从他的生命里走开,让他有机会再拥有一次完整的爱情、拥有一个没有缺憾完美的人生。
命里注定我不该属于他,不该属于任何一个男孩。我本来就应意识到的。
于是,在那个春夜之后,我便慢慢地疏远他、冷落他,大学毕业不顾他的阻拦我去了一个遥远的城市。在给他的信中我平静地写道:“我已不再爱你-------”他不知道刻意逃离爱情有多么不堪,那种爱而不能的伤心又是一种多么深多么深的痛!

后来,我就在那个城市里一个人独立地面对人和事,独自承受人世上深深浅浅、大大小小的悲欢,很苦。每次在人流中穿过一张张陌生的面孔,心里就会彻底的孤独,于是便刻骨铭心地想起那个恨我薄情的男孩。他怎么知道,我离开他是为了更好地爱他;他又怎么知道,他曾拥有过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美好的女孩,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伤害他。只恨苍天不给我们这份尘缘。
割舍了爱情之后,我只是为了母亲而活着。生命是母亲给的,我自己没有权力收回,我只能维系年迈的母亲一点点的希望。其实,母亲不该制造我这条弱小的生命的,经历一番人世的沧桑之后,要带着许多的遗憾离去。生命有时对每一个人实在不是那么公平。

整整半年多,我拖着病体几番沉浮、几番挣扎,终于在紫丁香开的那个季节我病倒了。听母亲说我落草正是紫丁香残谢之时,也许一切都是命里注定,紫丁香很快就会枯萎的,我想我会随落红一道走的。
于是,平静的心愈加平静。临走时我要完成两个心愿:告诉那个男孩,我一直爱他,愿他别辜负我好好活着;再告诉母亲,不要为我悲伤,就当二十几年前没有过这个生命!我坦然地拍了两封电报,坦然地一个人住进医院,没有急于去确疹,我等待着。
母亲是和那个男孩一道来的。许是母亲暗示了我离开他的缘由,他一进病房就凶凶的瞪我,而后泪眼婆娑地握住我的手,握得我的心都在颤颤地痛。
母亲只是不语,她已做好了二十几年的心理准备,心中的泪已流尽。

后来,医生进来了,劈头就责问母亲为什么把我一个人抛在这个城市、质问他为什么不给女朋友一份关护和鼓舞,竟使我这样不爱惜自己,这样忧郁沉沦。
“别责怪他们,我知道我的生命很短。”我为母亲开脱,也为他辩驳。
“其实,你幼年的心脏瓣膜狭窄已奇迹般地在两三年前痊愈,只是你身单力薄,又不热爱生命,抑郁成疾------”
“奇迹般----”母亲重复了一下,几乎不敢相信地看看我,又看看老医生,她黯淡的眼光一下子明亮了。
“是的。也许------”老医生拍了一下我的肩头:“要归功于你的男朋友,你们一定非常相爱非常幸福。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生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你是必须自己去争取的。你只要肯配合治疗,很快就能和正常人一样,也能拥有一个完整的人生!”
老医生走出去了。我、男友和母亲都被震憾了,那时,午后的阳光正暖融融地照在我的脸上和母亲、男友的身上。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还是男友第一个反应过来,他飞速跑了出去,我听见病房外他男孩子少有的响亮的哭声,那么痛快酣畅、那么淋漓尽致。
床边的母亲把我搂进怀里,满脸的笑容和泪水,一瞬间,母亲脸上的皱纹好似少了许多。

后来,那个老医生医好了我的病。
我出院那天,拉住他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我感激他。他不但使我的身体康复,更重要的是,他给了我精神上和灵魂深处的震憾,让我懂得生命那么可贵,懂得了任何东西都要自己去奋斗、去争取。
是的,这世上的确有许多东西是命中注定,我们无法更改的;但也有许多东西,是要自己去争取的。如果生命都能争取到,那么人世上又有什么不能争取来的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5-20
冬天是一个洁白的世界,在冬天里有着雪娃娃,人们都说雪娃娃有着一颗纯洁善良的心,她能让善良的人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喜欢飘雪的冬季。可是,就在这样的一个美丽的季节里,我却失去了一位至亲至爱的人——我的姥爷。今天,我终于明白了生命的可贵。

那天早晨,妈妈接到了一个电话,泪流满面,我当时不知所措,妈妈悲痛的告诉我说我的姥爷去事了。啊!老天爷你为何如此冷酷,我的姥爷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呀!为什么还要这么残忍的夺去了他的生命。

记得从前,我和姥爷上街,看见了街道上有一个小女孩正在乞讨,这个小女孩双腿都残了,她是多么可怜,她可能没有爸爸妈妈的关爱,只能靠乞讨来维持生活。只见我的姥爷毫不犹豫的从口袋里拿出五元钱,放在小女孩冰冷的手里,小女孩流出了感动的眼泪,当时我心中就对姥爷有着无比崇敬之情!姥爷平时是那么的节俭,可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却拿出的五元钱。相比之下自己竟是这么的渺小。

对姥爷我内心有太多的嫌意和内疚。姥爷平时经常来看我,而我对他却不理不睬,姥爷上前和我说话时,我也觉得很烦,现在想想我是多么的后悔。亲爱的姥爷,您平时对我的关爱我都记在心里。点点滴滴的往事不禁涌上心头。

记得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正在美美的看电视,姥爷说:“荣荣,你要好好学习,将来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材。不要总是看电视。”听了后我还觉得有点烦,但怕他告诉妈妈,不情愿的学习去了。

还有一次我发了高烧,家里只有我和姥爷,姥爷见我烧得脸通红,二话没说,把我带到楼下的医院打针,医生说幸好及时送来,要不然就得耽误。姥爷这么大岁数了,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直到我的病好了。

现在,姥爷走了。留给我的只是太多的遗憾和悲伤。我想对我的姥爷说:“姥爷,我爱你!我只是后悔为什么在你活着的时候,在你在我们身边的时候,为什么没有说出我的爱,没有表达出我对你的爱。对不起,姥爷。真的对不起。现在我能为你做的只有更加努力的学习,不再让您为我操心,不再让你为我挂念。”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生命的可贵,生命是可贵的。生命是可贵的同时也是脆弱的,一但失去了,就不会复生,每个人都有宝贵的生命我们要珍爱自己的生命,把更多的爱给别人, 生命是多么的可贵。
回答者:芭比魔女 - 魔法师 四级 5-7 13:57

包公即包拯(公元999-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市)人,父亲包仪,曾任朝散大夫,死后追赠刑部侍郎。包公少年时便以孝而闻名,性直敦厚。在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中了进士,当时28岁。先任大理寺评事,后来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为父母年老不愿随他到他乡去,包公便马上辞去了官职,回家照顾父母。他的孝心受到了官吏们的叫口称颂。

几年后,父母相继辞世,包公这才重新踏入仕途。这也是在乡亲们的苦苦劝说下才去的。在封建社会,如果父母只有一个儿子,那么这个儿子不能扔下父母不管,只顾自己去外地做官。这是违背封建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父母为了儿子的前程,都会跟随去的。或者儿子和本家族的其他人规劝。父母不愿意随儿子去做官的地方养老,这在封建时代是很少见的,因为这意味着儿子要遵守封建礼教的约束--辞去官职照料自己。历史书上并没有说明具体原因,可能是父母有病,无法承受路上的颠簸,包公这才辞去了官职。

不管情况如何,包公能主动地辞去官职,还是说明他并不是那种迷恋官场的人。对父母的孝敬也堪为当今一些素质底下的人的表率。以前的故事讲的最多的是包公的铁面无私,把包公孝敬父母的事情给忽视了。
回答者:小龙20000 - 初入江湖 二级 5-7 19:06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长征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
●《一袋干粮》,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13岁的小红军小兰在随部队一起前进的时候,好不容易得到了一袋干粮,却在过一座桥时为照顾一位伤员不慎把自己的那袋干粮掉入河中冲走了。她为了大家有足够的干粮吃,坚持没告诉他们。为了装成没事发生一样,她拔了许多野菜塞入挎包,塞得鼓鼓的。不久她的身体就不行了,在护士长发现她吃野菜和挎包中“干粮”的事后,大家才知道事情的真相,于是大家每人分了一点干粮给她,让她体会到了家的温暖……故事虽小,内涵不小。这些点点滴滴的细节,小故事却能够反映红军战士们的优秀品质——不怕苦、坚强、无私、热心……小兰,她只是一个13岁的小女孩,却有男孩一样坚强的意志;却知道体谅他人。在她没有粮食之际,她大可伸出双手向战友们要一些,她没有这么做,她选择沉默,不告诉任何人,自己吃苦,此刻,她脑海里想的只有战友的利益,而忽略了自己的困难;而对伤势严重的伤员们,她大可丢下他们,让他们自生自灭,可她没这么做,她细心照料一个伤员,没有怨言,没有后悔。一个小兰尚且如此,可想而知,我伟大的红军整支队伍的品质了。

●《红军人参救母》
一渡赤水后,红军来到走马坝,适逢贫农方少周家六十九岁的老母亲卧病在床。由于家境清贫,缺乏营养,加之老病缠身,没有东西吃,家里只有青菜萝卜,老人已气息奄奄,朝不保夕,一家人束手无策,要医无钱,欲救无药,只有死路一条了。可正在这时,住在方家的一位红军营长得知方母病重,他主动进屋去看望病人,只见老人快要死了,不由想起他挂包中藏了许久给自己老弱多病的母亲吃的人参给了那位方家的老母亲吃。方家的老母亲服了参汤以后,脸色转也红润,晚上又连服两次,病情大有好转,全家老小喜不自禁,连连感谢红军,这位红军营长也露出笑颜。虽然后来这位营长走了,可方家三辈人始终念念不忘红军营长“赠参救母”的恩情。

●《军民鱼水情》

二万五千里长征是多么的艰辛啊!
红军在到达洞口之前,国民党反动派与地方反动势力制造了很多的谣言,很多农民都躲在了山里,红军以遵守纪律、爱护老百姓的实际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信任。

开始,沿石街上大部分店门都关得紧紧地,后来,老百姓听到红军亲切的喊:“老乡们,不用怕,我们是穷人的队伍,不拿你们的东西,如果有吃的就卖给我们吧!我们一定会照价付钱的。”有些人从门缝里看到红军规规矩矩,于是就拿出煮熟的红薯放到门口卖。有几位战士还走到一位老大娘面前想借宿一晚,那位老大娘爽快的答应了。战士们放下背包,动手打扫卫生,挑水劈柴,老大娘非常感动,就给红军战士们作了10双袜子,正好每人一双,红军战士再三向老大娘致谢。

红军战士关心,爱护群众的感人事迹深深地感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群众们也从各个方面关心、爱护红军。石江镇缝纫师傅邱国才与其它11位师傅一起,连夜赶制军帽120顶。红军给他们每人一块银元,他们的心情非常激动,你一言,我一语凑成了一首诗:“红军来到石江镇,痛打土豪和劣绅,财主心怕胆又惊,穷人精神大振奋,军民连夜作军帽,同心协力杀敌人!”花园马家邓大娘同儿媳妇锄草时,发现了一位受了重伤的红军战士,邓大娘与儿媳一起扶着伤员到了家里,给伤员换上了一件衣裳,还告诉她要安心养伤。安排好后,邓大娘就天天上山采药,精心护理。大约过了一周后,战士的伤治好了,对大妈感激不尽,就说:“大妈,您就是我的亲娘,我一定永远记住你的恩情,革命胜利了,我一定来看望您老人家。”

二万五千里长征可真是艰辛啊,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雪山小太阳》
夹金山,白雪皑皑,风雪交加,每当前进的队伍脚步迟缓时,女战士充满活力的歌声就会响起,然而当部队翻过山顶时,队伍里却不见了那个快乐的红色身影……

故事发生在1935年6月。夹金山山峦起伏,白雪皑皑。狂风夹杂着大片的雪花翻卷咆哮,凛冽的空气中,雪山似乎也在颤栗。

前进的队伍有些迟缓了。寒冷、饥饿、稀薄的空气侵袭着这支坚强的队伍,已经有很多同志在这片让神灵都敬畏的土地上永远闭上了眼睛。

突然,风雪中传来一阵充满活力的歌声:夹金山高又高,坚持一下胜利了!翻过雪山是晴天,嘿!太阳暖和和,战士笑呵呵……

歌声穿透风雪,驱散了寒冷与疲惫,给前进中的队伍带来阵阵暖意。大家抬头望去,山坡上一个小小的红色的身影跳着、唱着,挥舞着手里的快板,快乐的身影像一团跳动的火焰。“我们的小太阳又升起来了!”战士们笑了。

这名唱歌的女战士是红军队伍里的小卫生员,谁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一路上,小姑娘把行进中的故事编成歌谣鼓舞着大家前进,成了大家的“开心果”。翻雪山时,小姑娘身体单薄,同行的大姐怕她冻坏,把身上穿的一件红毛衣送给了她。她高兴极了,穿着这件长过膝盖的大毛衣在队伍里跑前跑后,在山坡上唱着跳着,红艳艳的颜色在雪地里分外耀眼,大家就开玩笑地叫她“小太阳”。

队伍接近山顶了,空气越来越稀薄,连呼吸都困难。很多同志因为疲惫和饥饿坐在了雪地上,这一坐,便成了冰雪的雕像。红毛衣也抵挡不住寒冷的侵袭,“小太阳”的脚步也越来越迟缓。突然,她停了下来,路边坐着一个受伤的战士,把头埋进臂弯里像在打瞌睡。在这里,停顿就意味着死亡。“小太阳”拼命地摇着他,战士只是含糊不清地说:“冷,冷……”

队伍依然缓缓地前进着。有人突然发现,队伍里不见了那个快乐的红色身影。干部休养连的战士们到处寻找,在半山坡的雪地里,看到这个年少的卫生员静静地躺在山坡上,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她只穿着一件单薄的军衣,小小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在担架上,战士们找到了那件红艳艳的大毛衣,它穿在一个受伤的战士身上。伤兵流着泪回忆说,困乏时坐在雪地里,只觉得有人在拼命地拉着他,对了,还听见了歌声,他说,很熟的歌:翻过雪山是晴天,嘿!太阳暖和和,战士笑呵呵……

所有人都沉默了。伤兵脱下红毛衣,郑重地铺在雪地上。它像女战士快乐的微笑,舒展在茫茫雪地中。仰首望去,峰顶已经微现阳光,太阳红彤彤,照在皑皑白雪之上,映出一道道金色的光芒。

穿过岁月的悠远,70年前,那许许多多美丽的壮烈的故事依然生动、依然鲜活。曾经有一个爱唱歌的小女孩,快乐地行走在这支波澜壮阔的队伍里,她唱过最响亮的歌谣,让疲惫的战士仰望天空,看到太阳;她跳过最动人的舞蹈,让受伤的老兵忘记伤痛,欣然而笑;她曾为一件普通的红毛衣欣喜不已、视若珍宝,在最危险的时候她又把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连同生的希望和力量,让给了自己的战友。

她还只是个孩子。那一年,她15岁。

话说红军北上但是不知道要上到哪里 苏联说要不你们往新疆走吧在我们边境这呆着 后来有一天他们看报纸 看见一条新闻说阎锡山在围攻陕北红军 他们一看就高兴了 原来在陕北还有他们一伙的人啊 所以就投奔刘志丹去了 这个故事教育了我们 多看报纸是多么的重要啊 而且你永远都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就会有什么人也许可以帮到你.
回答者:中国1chen_ - 门吏 二级 5-12 11:13

D
回答者:470768012 - 试用期 一级 5-12 14:22

珍爱生命的故事
2006年话题作文素材——珍爱生命

1. 永不放弃生的希望
早晨,一个伐木工人照常去森林里伐木。他用电锯将一棵粗大的松树锯倒时,树干反弹重重地压在他的右腿上。剧烈的疼痛使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此时,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是保持清醒。他试图把腿抽出来,可办不到。于是,他拿起手边的斧子狠命地朝树干砍去,砍了三四下后,斧柄断了。他又拿起电锯开始锯树。但是,他很快发现:倒下的松树呈45度角,巨大的压力随时会把电锯条卡住;如果电锯出了故障,这里又人迹罕至,别无他路。他狠了狠心,拿起电锯,对准自己的右腿,自行截肢┅┅
伐木工人把腿简单地包扎了一下,决定爬回去。一路上,他忍着剧痛,一寸一寸地爬,一次次地昏迷过去,又一次次地苏醒过来,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活着回去!
第2个回答  2007-05-10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有一个叫黄美廉的女子,从小就患上了脑性麻痹症。这种病的症状十分惊人,因为肢体失去平衡感,手足会时常乱动,口里也会经常念叨着模糊不清的词语,模样十分怪异。医生根据她的情况,判定她活不过6岁。在常人看来,她已失去了语言表达能力与正常的生活条件,更别谈什么前途与幸福。但她却坚强地活了下来,而且靠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考上了美国著名的加州大学,并获得了艺术博士学位。她靠手中的画笔,还有很好的听力,抒发着自己的情感。在一次讲演会上,一位学生贸然地这样提问:“黄博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请问你怎么看你自己?你有过怨恨吗?”在场的人都暗暗责怪这个学生的不敬,但黄美廉却没有半点不高兴,她十分坦然地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么几行字:
一、我好可爱;
二、我的腿很长很美;
三、爸爸妈妈那么爱我;
四、我会画画,我会写稿;
五、我有一只可爱的猫;……
最后,她以一句话作结论: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读了上面的这个故事,我们都会深深地被黄美廉那种不向命运屈服、热爱生命的精神所感动。是啊,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有价值,就必须要经受住磨难的考验;要想使自己活得快乐,就必须要接受和肯定自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缺陷或不如意的事情,并非只有你是不幸的,关键是如何看待和对待不幸。无须抱怨命运的不济,不要只看自己没有的,而要多看看自己所拥有的,我们就会感到:其实我们很富有。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都读过很多让我们感动和令我们深省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中蕴含的哲理和智慧,曾经给我们的人生以启迪,曾经给我们的心灵以慰藉或震撼,曾经让我们感动。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需要领悟一些道理,以便使自己变得更加睿智;都需要接受一些感动,以便使生命充满激情。
第3个回答  2007-05-14
认准了目标,不管面前横隔着多少艰难险阻,都要跨越过去,到达成功的彼岸,这便是张海迪的性格。有一次,一位老同志拿来一瓶进口药,请她帮助翻译文字说明,看着这位同志失望地走了,张海迪便决心学习英语,掌握更多的知识。从此,她的墙上、桌上、灯上、镜子上、乃至手上、胳膊上都写上了英语单词,还给自己规定每天晚上不记10个单词就不睡觉。家里来了客人,只要会点英语的,都成了她的老师。经过7、8个年头的努力,她不仅能够阅读英文版的报刊和文学作品,还翻译了英国长篇小说《海边诊所》,当她把这部书的译稿交给某出版社的总编时,这位年过半百的老同志感动得流下了热泪,并热情地为该书写了序言:《路,在一个瘫痪姑娘的脚下延伸》。

以后,张海迪又不断进取,学习了日语、德语和世界语。海迪还尽力帮助周围的青年,鼓励他们热爱生活、珍惜青春,努力学习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祖国的兴旺发达献出自己的光和热。不少青少年在她的辅导下考取了中学、中专和大学,不少迷惘者在与她的接触中受到启发和教育变得充实和高尚起来。张海迪在轮椅上唱出了高昂激越的生命之歌,这支歌的主旋律是:一个人生命的价值在于为祖国富强、人民幸福而勇敢开拓、无私奉献!
第4个回答  2007-05-20
杰克伦敦小说经典:热爱生命

本书作者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也是表现个人主义与尼采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他的作品举世闻名,特别是在俄国,他的小说是该国外国文学中销量最大的书。在他短短的一生中,他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和一百五十多篇短篇小说,成为二十世纪著名的多产作家。本书所选的短篇小说是他各个方面的代表作。
1 监狱 我在监狱的院子里干了两天苦工。那是个重活,虽然我一有机会就装病,我还是给搞垮了。这是因为伙食的关系。谁也不能靠那种伙食干重活。面包跟水,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一切。照说,我们一星期应当吃一次肉;可是,这种肉总是不够分配,而且它又得先用来煮汤,煮得一点养分也不剩,因此,一个星期里能不能尝到一次,并没有什么关系。 此外,这种面包跟水的伙食,还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我们得到的水很多,面包却老是不够。一份面包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每个犯人每天只能得到三份。至于水,那我可一定要说,它的确有一桩好处——挺热。早上,它叫作“咖啡”,中午,它就很神气地成了“汤”,晚上,它又会化装成“茶”。其实,从早到晚,照旧还是那种水。犯人们都把它叫作“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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