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这上面提问,咨询个交通事故处理的问题,真心希望大家帮个忙,先谢谢各位了!

事情是这样的:
我开车从一单位大院内出来,门口即是街道,出大门后,见4、5个小孩,大者约8、9岁,小的1岁零9个月,从我的右方往左方下去,我当即停车让小孩们经过。小孩们经过后,我刚要起步,那个1岁零9个月的小孩突然转身回跑,因地面不平(人行道和路面有近10厘米的高度差)跌倒碰在我车子的左后轮上,造成头部损伤(后经检查为颅骨骨折)。我当即将小孩送到我们县医院救治,经简单处理后又转院到本市最好的医院治疗。到市医院后我报交警和保险公司。小孩住院期间我全部承担了他的医疗费用和他父母大部分的餐饮费,并多次看望,小孩住院27天后出院,至今已近5个月了身体无异常。
现在小孩的父母不太愿意去交警队解决此事,一直拖着(估计是想再观察看小孩的情况),但是时间已经过了近5个月,前几天在我的坚持下终于去交警队调解了一次,但未果。调解时交警判我的全责,并赔偿其父母误工费、餐饮费共1900元,扣除住院期间我已付的餐饮费后,赔偿1200元钱。当时想想只要了事,以后一方不再找一方了我也没意见,但他家不同意调解,拒绝签字。
现在我仔细想了一下,我认为交警判我的全责不对,理由有三:一是我的车已经停下了,并不是我开着去撞到小孩的;二是小孩跑来碰在我的左后轮上,不是前面的轮子;三是小孩的父母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我们把小孩送到医院后,他的父母才赶过来,我认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因此我觉得我没有明显的过失,事情发生后也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现在请问各位律师专家:
1、请问交警的责任划分对不对?如果不对,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多少左右?
2、当事人父母是否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应该负多大责任?
3、小孩父母提出,在小孩住院期间,赔偿他们的误工费(小孩的父母在开门市做生意,每天的收入不等,调解时他们说因小孩住院,门市被迫停业,家中又被盗,损失很多。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停业,他们家的门市是其他亲人和工人在看管)、餐饮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请问这些费用中我应该承担什么?计算的标准又根据什么?
4、一般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交警对这样的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5、如果他家以后不再去交警队解决此事,我该怎么办?
6、如果经过交警调解后,在责任书上签了字,以后小孩再有什么问题,比如摔到头部,还有理由来找我的麻烦吗?

1、请问交警的责任划分对不对?如果不对,我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多少左右?
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的话,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是不正确的。应认定对方全责或者对方负主要责任你负次要责任。如果对方负全责的话,根据《道交法》的规定,你需要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但现在问题是,在事发后,你没有立即报警,而是开着车送小孩去医院,如此一来,事故现场发生变动,致事故原因无法查明,而致使现场变动的责任人是你,根据这个情节,交警不可能仅听你一面之辞,认定你是全责也是有其道理的。所以说,你如果想改变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你应在拿到认定书的3天内,到交警部门的上级单位进行复核,并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你能拿到现场的视频监控,或者当时的目击证人,证明你说的是事实的话,还有可能改变事故认定书的结论,否则将很难。
2、当事人父母是否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应该负多大责任?
当事人父母确实存在监护不到位的情况,至于该负多大责任不太好讲,事故认定书中肯定不会涉及到小孩父母的,因为父母并不是当事人,既然不是当事人,事故认定书当然就不会对父母监护不到位的行为进行划分责任了。如果你想让父母承担监护缺失的责任,那应在法院审理时,当做抗辩理由提出来,相信法院会对这种情节予以考虑的。
3、小孩父母提出,在小孩住院期间,赔偿他们的误工费(小孩的父母在开门市做生意,每天的收入不等,调解时他们说因小孩住院,门市被迫停业,家中又被盗,损失很多。但实际上根本没有停业,他们家的门市是其他亲人和工人在看管)、餐饮费、护理费等一系列费用。请问这些费用中我应该承担什么?计算的标准又根据什么?
误天费的计算一般按照实际收入的减少来计算,不管他们提多少,都是需要拿出相应证据才行的,而不是凭口说多少就是多少。至于家中被盗和你没任何关系,就算真的关门停业的损失也不可能让你来承担的。至于各种项目该如何计算,我在这里不一一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的很详细,你在网上找来自己看。下边我会再给你个视频地址,也有更为详细的介绍,可以自己看。
4、一般像这样的交通事故,交警对这样的责任划分原则是什么?
依据的原则看三条,首先是看行为人有无违章行为;其次再看有无损害后果;然后再看违章行为和损害后果有没有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人有违章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且有因果关系,当然要承担责任,这三点缺一不可。不过,因为开车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所以,当机动车与非机车之间发生事故后,机动车一方要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即机动车一方没任何过错,过错全在非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只不过《道交法》规定的赔偿限额是不超过10%。
5、如果他家以后不再去交警队解决此事,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的车没有损坏,或者没有大的损坏,而且没有被交警扣车,你也没有交事故保证金,并且前期已支付的钱不再打算讨回的话,你大可不必再去理会这件事了。因为你没有任何损失,谁有损失谁才会着急,对吧。如果调解不成,让对方起诉至法院好了。不过,如果还来得及的话,你应对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同时提出相应的证据,以改变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
6、如果经过交警调解后,在责任书上签了字,以后小孩再有什么问题,比如摔到头部,还有理由来找我的麻烦吗?
以后是否还有麻烦,那要看你们调解书是如何签定的了。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利益最大化。
另,给你个视频地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实务》的,有更为详细的解说。
http://you.video.sina.com.cn/a/4119084-1704596957.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24
交通事故律师:
1、调解时您交警判您全责而您同意了,若能调解结案那您即使认为责任不公(即反悔)交通不会再重新认定责任。如果不调解了,事故认定书出来仍然判您全责,您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三日内申请复核,要求重新认定责任。
2、小孩父母肯定是没有尽到监护义务,是有过错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的,结合本案我认为小孩承担次要责任为宜。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其父母的误工费、餐饮费不应赔偿。相关计算依据请参阅本人空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4、按过错大小划分
5、将此事故即使告诉保险公司(报险),由保险公司处理
6、若是调解 了,那么以后有任何问题都不得找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24
一、交警定责不服,可以向其上级申请复核。
二、整个事情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等对方起诉即可。保险公司会承担其中绝大部分赔偿额度。
三、建议不要调解,因为你们之间调解结果,保险公司可能会不予认可而拒赔。
第3个回答  2011-04-24
首先肯定要用交强险来赔偿了。如果不够,就要按责任比例来分担损失
第4个回答  2011-04-24
责任由交警说了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