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01
1.乙方现在想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5000元,可以吗?
答:甲方同意是可以的,否则不可以。
2,前期交的15000能拿回吗?
答:不能。
3,甲方现在不同意解除合同,怎么办?寻求帮忙 万分的谢谢
答:那你只能继续承包或转租他人,以减少损失。
4,从合同内容看,对你很不利,首先,合同第3条“甲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其次,合同第1条“乙方不能按月交付款项甲方按20%收带纳金,2个月没有上交月租甲方收回乙方经营权,之前上交的金额全部由甲方没收。 ”由此可见,合同不但不能解除,而且还要承担20%滞纳金,2个月不交租金,甲方是否解除合同还是个未知数,还不是取决于甲方。
据此,我建议(1)合同继续履行,生意不放松,不能人为扩大损失;(2)和甲方好好协商,争取早日解除合同,求得对方理解,当然,你也要理解甲方,因为和你解除合同后,甲方暂时也不一定租得出去,这就对甲方产生了损失。所以,双方都应当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求同存异,最后把问题解决掉。(3)你现在想转租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你所承租的时间不长,人家短时间承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最好是找一个承租人,直接和甲方重新签订一份“饭堂宵夜承包协议”,然后,你再和甲方解除合同,那样的话,你的违约金5000元也可免了,承包费只要交到终止合同之日就行了。
如有帮助请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6
分个回答:
一,甲方的“说法”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而你方有递交续租申请的证明的话,甲方的“说法”完全不成立;
二,如果是因为甲方拒绝接受的话,甲方无权要求你方支付违约金,但是可以要求你方支付使用期的租赁费用;一般来讲,如果租赁合同到期,你方继续使用而甲方没有提出反对的,视为按原合同继续租赁关系,但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该给与乙方宽限期;
三、优先续租的权利有个大前提是承租方和第三人的条件是相等的,否则便不存在所谓的优先续租权。我个人认为,甲方反诉要求与你方解除租赁合同是可以的,前提是甲方真的已经与第三方解除了租赁合同。
如果你的说法都有证据支持的话,甲方是不能证明已经与第三方解除合同的,这样看来,同等条件下你们的优先续租权应该能够实现。否则···
第3个回答 2011-04-30
解决纠纷要从法律实务上考虑,不要在那里闭门造车套用规定,鉴于承包合同其实是承租合同,有下列不合理的规定,建议你如下办理:
一、提出下面不合理之处申请法院审查合法性,并给与处理,这样就把对方置于法律的审查下,你的权益会得到维护,对方不同意修改,你就申请法院解除合同。
1、本项违反合同法公平平等原则,是无效的。权利义务必须对等,甲方之规定了你的义务,并限制你权利。“乙方不能按月交付款项甲方按20%收带纳金,2个月没有上交月租甲方收回乙方经营权,之前上交的金额全部由甲方没收。”
2、这也是限制你的权利的规定,也是无效的。“甲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公司坚决反对除外》双方约定违约金5000元”
二、只有在法庭上,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才会得到法律的限制,你的15000就能顺利拿回,违约金也不一定支付。
第4个回答 2011-05-06
“甲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公司坚决反对除外》双方约定违约金5000元。 ”这个条款很有意思。
首先,应该搞明白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甲方代表与食堂是一个什么法律关系。如果所谓的甲方代表只是该饭堂的一个承包人,那么,就要考虑所有权人(发包人)与甲方代表的承包合同中有没有禁止转包和转租的条款。如果有这一条款,你们的合同当属无效合同。
其次,违约金是赔偿损失的一种方式,在甲方不能举证500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那么,应当将35000元的承包总额/承包期限,按月或日支付承包金,剩余部分甲方应当乙方。但是,前提是你没有延迟支付承包金。
所以,如甲方代表违反饭堂所有权人的约定私自将承包权转包,则合同无效。如甲方代表的承包权合法有效,你应当支付已经产生的承包金及解除违约金5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