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签订销售合同,没有给客户开发票,客户也没有付款,已有部分商品发货,今天4月12日去开了票(全额的票,包括没有发货的也开了)给了客户,客户估计要4月20日才能结账,请问这比经济业务要怎样做账?分别做到几月份?牵涉到的应交税金要怎么处理?新手,一头雾水!求助!有加分!!
如果4月12日给客户票(所有货物的票)的时候,只发给客户部分货,还有部分货没有发,那应收账款是不是要减去没发货部分的货款?那4月12日的帐、票据和剩余部分货发货后的帐和票据又该如何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