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员如何自保介绍如下:
对开票员而言,如果只是从事开票的工作,一般来说,风险本身是不大的,除非该开票员会负责其他的工作,比如合同的拟定,执行,款项的首付等等,要规避风险,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不要参与非法的事项,比如虚假的合同,虚开发票,买卖发票等等。
法律主观:
开票人如果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要负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开票人违反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开票员负责内容如下:
1、负责管理委托代销票据。
2、负责销售出入库、调拨出入库、样板出入库、委托代销出入库以及其他出入库票据的开具。
3、负责库存报表、库存核对、空白销售票的管理(领用、核销)、空白仓存卡的领用、核销。
4、执行价格政策(代理、策划费)。
5、掌握价格体系(分销商、超市、家装)商品信息。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