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户收到个人汇款怎么处理

我们公司跟对方公司签订了合同,对方打了预付款,但是他们是个人网银汇入我们公司的基本户的,对方是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到时怎么做账呀,没遇见过,一般应该用他们公司的账户转过来的,现在一个人转过来,怎么做。

根据题意,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可能性很大,以经验判断,对方收到发票,需要对比认证,没必要弄虚作假。这就是说,对这笔业务,对方不管如何付款,都是需要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对方未以公司账户转账,不是很规范。
以此为前提,可以先跟对方协商,看能否先将此笔款项退回去,再由对方公账转款进来。这是最简单、直接的处理方式。如果能以此解决,对双方都有保障。
如果不能通过上述解决,也可退而求其次,将该笔业务款项转化为现金处理。不知道具体金额多少,如果金额不大的情况下,又要求账目好看,实在没有其他办法,这也未尝不可。
具体操作思路是,将对方私人账户转进来的款项,以现金方式提取出来,账务上作退款处理,然后再以现金方式收回。
如果都不好操作,那就按实际情况处理,真实业务,什么公账,私账。
拓展资料:
一、法人归还借款
企业法人出于公司经营的零星采购或者个人原因,需要从公司借款。等到归还借款时,从法人私人账户直接转入企业公户,这是允许的。
就法人借款这一问题,51个税需要提醒大家,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如果不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用的借款,法人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前归还,否则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
二、员工归还备用金
备用金是企业拨付给企业内部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作为零星开支的备用款项,可以用作差旅费、公务采购等用途,根据实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多退少补。
员工报销差旅费、零星采购等费用后,备用金仍有剩余,应归还企业,此时这种“私转公”行为也是允许的。
三、销售款转入法人私人账户
实务中还有一种常见的私转公行为——客户的销售款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法人再转到公司账户。我们都知道企业间的资金交易往来应当通过对公账户进行,那么这种私户转公户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企业和客户协商将销售款直接打给法人或者其他内部人员,企业故意账上不列收入,不开发票,来逃避纳税,这种行为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在目前大额现金管控的背景下,也会成为银行系统监控的一大重点。
51个税提醒,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不仅涉及行政处罚,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从公司法和民法的角度来看,企业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是分开的,两者财产独立。所以,为了避免出现“人格混同”的情况,企业的每一笔生产经营资金往来应当合法合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9-13
  对方用个人名字汇款,也就是拿个人帐户汇的,用公司帐户汇的是不可能显示个人名字的,对方公司的操作不规范,所以建议一定让对方出具汇款凭证,留个复印件或者传真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可以用现金收款,借:现金,贷应收,然后再借银行存款,贷现金就冲平了。但要在发票上盖现金收讫章或者备注栏注明现金。
第2个回答  2011-04-18
再转回去,让他们以公司名义转一次,增值税发票不能开给个人的
第3个回答  2011-04-11
一样的做法,个人转账一样有进账单或者回单的,你们基本户开户行应该有回单给你的!追问

可是开增值税票用的是他们公司的名字呀,他个人的那笔做出无票收入吗?那不是还要再交税吗?

第4个回答  2011-04-11
一样的做法!
或者重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