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我想问下我把自己的宅基地从建但没有报建如果被发现会怎么处理...前提我有这块地的土地证

还有 (2)如果我在自家房屋旁建房但没有土地证等证件的土地上建房被发现会怎么处理?
(3)我的邻里从建旧房建筑面积超过了其土地证的范围(地基在其原来的基础向北延伸了2米,这2米是公共用地,但现在已经建好使用5年了..由于期间没有举报他..现在举报他可以吗?他会得到什么的处罚?

你好。根据相关的土地法规的规定,农村村民无论新建、扩建、移建、拆建,都要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这个意思就是说,即使你手里有原来的宅基地使用证,也是需要先申请,在得到批准以后才能建房。
对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与第三个问题,其实是同样的问题,那就是超过了规定的面积建房的问题。根据规定,被批准的宅基地面积中,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附属用房的规模比较小,一般用于饲养家禽、家畜等。如果把它“放大”了,改变了它的“功能",那就可能涉嫌超面积建房了。这个后果,如果严格执法的话,就会被强行拆除超过的部分;如果能够被“和谐”,或者人性化一点,那么可以“以罚代拆”——罚款处理。据我所知,农村超面积建房的情况不在少数,被强行拆除的不是很多,但是肯定有,一般都以罚款解决。所以,你的第三个问题里面的“向北延伸了2米”的情况,主要是看他家有没有超过批准的建房面积。如果超过了,被检举的最坏结果如上述——都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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