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后我的房子无法买卖怎么办?

我和妻子离婚一年多了,当时是协议离婚,当时我们有一栋楼房占全归我,孩子有我抚养,离婚协议当时是公证了,可是现在我要把这栋楼房买了,房产局要我前妻签字才可以买,说是协议离婚的公证书他们不认可,我的前妻也不给我签字,我该怎么办?房产局这么做合法吗?

你的问题是当初离婚只办理了公证没有办理房产过户。
房屋所有权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如果房产证上还保留着你前妻的名字,你应该先拿公证的离婚协议去办理房产过户,去掉你妻子的名字,就算这次不卖,以后如果想抵押贷款也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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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6
因为房产证是你和前妻的名字,所以属于你们俩的共同财产。所以如果你要处理这个房子,必须有你前妻的签名同意。你现在是只能和你前妻商量了,让她帮你签字,至于怎么让她同意,那就看你自己了。而且这个事情你最好是只能和她商量解决。
第2个回答  2011-03-05
房子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买卖房屋时也必须是夫妻共同签名才有效,房产局的处理是合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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