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离婚一年多了,当时是协议离婚,当时我们有一栋楼房占全归我,孩子有我抚养,离婚协议当时是公证了,可是现在我要把这栋楼房买了,房产局要我前妻签字才可以买,说是协议离婚的公证书他们不认可,我的前妻也不给我签字,我该怎么办?房产局这么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