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因为患了左房室阵发性
室上速,需要做射频消融术,于去年7月底在粤北人民医院做了手术,结果心脏被打穿了!!!!本来我们是打算去广东省人民医院做手术的,但由于居民医保问题,需要去粤北人民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在这个过程中,粤北人民医院的
心血管内科的副主任张社兵就极力劝我妈妈就在粤北人民医院做手术就可以的,还说自己的技术是很成熟的,成功率有99%,三天就可以出院的,结果我妈妈就答应了,后来在准备过程中,我妈妈就听说在07年的时候,粤北医院就是没条件做这个手术的,当时还得请专家的,于是我妈妈就开始怀疑他们的技术了,并要求他们去省医院请专家来做手术,因为觉得这么严重的手术,技术不可能在2年内成熟的,但是院方一口咬定自己可以的,现在想想,其实他们根本就是拿我妈妈做实验,当练习的。
手术进行了几分钟,刚放电不到8秒钟,我妈妈的心脏就被打穿了(开始他说有几个洞,闹僵后又说只有一个洞),然后就只好进行的开胸的心脏修补术。大概一个月后,妈妈胸口的伤口开始愈合了,但是几天后伤口表面出现了很小范围的异常,刚开始反映情况时,医生们都说没事的,一直到异常变成溃烂,张社兵就说只是骨蜡反应,没事的,然后拿刀眼不眨手不软地把溃烂的部分直接切掉,什么减轻痛苦的措施都没有,我妈妈当时差点疼晕过去了。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了4、5个月,隔三差五地切个洞,我妈妈的胸口那完全是惨不忍睹了。期间,我们再三的要求请专家来治疗,而且因为该做的射频消融术没成功,心跳加速的问题没解决,再加上心脏受伤,经常会出现呼吸困难的情况。直到后来我们找到韶关市
妇联残联反映情况(我妈妈是残疾人),迫于压力院方才请来专家做了清创手术。现在我妈妈还出现了其他的术后的后遗症,比如
高血压,因为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我妈妈以前是没有高血压的。在住院期间,粤北人民医院的医生护士是充分表现出了他们的“医德”,护士们几次闯进病房对我妈妈恶言相向,并叫来保安,企图把我妈妈“丢出”医院,而且张社兵博士还几次出言侮辱我妈妈。因为他们知道我们没有足够的证据告他们,院方已经把所有的
病历资料修改过了,起码的手术同意书在手术前是没有写明此手术有打穿心脏的危险,后来就被加上去了。
我们希望院方对这次手术失败做出一定的补偿,结果院方态度恶劣,对韶关市妇联残联及卫生局的过问也是不管不顾。所以我把事情写出来,一是希望大家吸取我妈妈的教训,另外是希望大家帮忙出些主意来讨回公道。谢谢大家了!!!!!!
自我上次发出此贴后,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并有某报社发了传真到医院确定此贴的真实性,真的谢谢大家了!然后呢,我要申明我所说的全是事实,这两天医院因害怕报社真的把此事刊登出来,就逼迫我妈妈签字证明我说的是不属实的,态度恶劣,导致我妈妈这两天病情复发,其实医院很早以前就已经停掉了我妈妈的药物,现在就只是随便发了一些药给我妈妈,我妈妈服用后有其他不良反应,他们也没有改开其他的药。
谢谢大家的继续关注!!
追问这个我也看到了,只能说明是医疗事故,一个人是不能说明什么的,我要的是真实的东东
追答qinshenti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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