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1日16时我在停车场与另一台停着的车相撞,之后报警,通知平安保险公司。当时交警出现场,认定我服全责。我买的是全险,之后给被撞车维修,我垫付了7830元,现在需要保险公司给我赔付,但保险公司需要交警开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车已经维修完,被撞车车主又向我提出不合理赔偿,我没有同意,所以他不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交警也就不给我开!现在这种问题请问应该怎么处理呢?请仔细指教一下,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