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区别?

, 成立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区别?

外商投资境内的,有三种方法:外商独资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有限公司;中外合作有限公司。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中外合资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办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基本程序和注意问题如下:
核准程序: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设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不需要合同);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所需资料:
1.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到登记主管机关领取统一制作的申请书);
2.合同、章程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原件各一份(外商独资企业不需要提交合同);
3.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4.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一份,外商投资者为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5.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一份(即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存款及资金往来信誉情况的证明);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会成员的姓名、住址的文件以及任职文件原件各一份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主要指: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包括企业场地调查情况表,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经过鉴证的租赁合同;使用国有资产与外商合作、合资举办企业或以出售部分国有资产股权形式与外商合作、合资的,应提交国有资产评估的报告和确认的文件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文件;涉及环保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
目,应提交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涉及人民生命健康的医药、食品等项目的,应提交卫生、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或同意的文件;涉及文化娱乐的项目,应提交文化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或同意的意见;涉及安全、消防方面的项目,应提
交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或同意的文件;涉及工程、建筑的项目,应提交建筑部门出具的资质证书等等)
收费标准及依据:
开业登记费: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文)
如有地方性法规可咨询当地行政主管部门。
其他注意事项:新成立外资公司所有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翻译件,其他的材料根据贵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作出后需要投资方董事长及新成立外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找代理公司做,这些是大概的申请材料,注意了千万别找小公司办,没谱,找好点的公司办,手续费都差不多,您在百度搜下“汉唐外资注册”看看。
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基本程序和注意问题如下:
1、首先确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需符合《指导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规定及具体投资产业的国家政策;
2、和中方签订合资合同;
3、出具中外合资企业可行性报告;
4、备齐相关文件(需要的文件很多,必须结合投资行业和经营范围考虑),向商务机构报批;
5、商务机构审批后,可到工商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办理中外合资企业的,需要整的文件很多,建议聘请中国律师介入代理完善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