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的选举权问题上,只有检察长的选举或罢免需要向上级报请批准,出于什么考虑使得做出这个规定呢?

如题所述

  地方人大的选举权问题上,只有检察长的选举或罢免需要向上级报请批准,主要是出于“保证检察长产生的公信力;保证检察长依法独立履行职责,防止地方干涉与检察长受制于地方干扰因素影响司法监督权的实施”。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监督和保障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正确施行。检察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力,是国家公权力,不应受制于地方,但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形成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必须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格局。
  为确保选好、用好检察长,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选举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选举和任命结合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后,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检察长产生的公信力;保证检察长依法独立履行职责,防止地方干涉”。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长的任免分4种情况: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即省、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3.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和派出检察院检察长,由其主管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下一级人大的选举不能生效。如果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不予任命或该级人大常委会不予批准,则下一级人大的选举无效。4.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适用特别程序,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的检察长,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大军区以下的各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经上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同意,按军队干部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

  为了保证检察长等检察官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检察官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特别赋予上级检察院监督纠正权,对于违反法定程序被选举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不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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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8-12
因为上下检察院之间是垂直领导体制,法院和检察院采用了不同的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

  这种体制表现在任免程序上,那就是法院院长人选只要被当地人大会议通过,整个任免程序就走完了;但检察长不一样,本级人大会议选举产生后,还要报经上一级检察院提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能是监督和保障宪法和其他法律的正确施行。检察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权力,是国家公权力,不应受制于地方,但是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又形成了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必须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格局。
  为确保选好、用好检察长,我国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选举制,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行选举和任命结合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后,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根本目的在于“保证检察长产生的公信力;保证检察长依法独立履行职责,防止地方干涉”。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检察长的任免分4种情况: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2.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即省、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但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3.省级人民检察院分院和派出检察院检察长,由其主管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在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之前,下一级人大的选举不能生效。如果上一级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不予任命或该级人大常委会不予批准,则下一级人大的选举无效。4.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适用特别程序,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的检察长,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免;大军区以下的各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长,经上级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同意,按军队干部任免权限和程序任免。

  为了保证检察长等检察官符合法律规定的任职条件,《检察官法》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特别赋予上级检察院监督纠正权,对于违反法定程序被选举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不批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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