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怎么做会计处理

如题所述

(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短期借款——成本

(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借款——成本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利息调整

应收利息

财务费用——票据利息

在我国,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未到期或未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和贴现凭证向银行申请贴现。

扩展资料

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商业汇票到期时的全部应支付款项,要根据票据是否带息的不同来确定。若是不带息票据,到期价值就是票面价值即本金。若是带息票据,到期价值为票据面值加上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

票据到期价值=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上式中,利率一般以年利率表示;票据期限则用月或日表示,在实际业务中,为了计算方便,常把一年定为360天。如,一张面值为1000元,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10%的商业汇票,到期价值为:

1000×(1+10%×90/360)=1025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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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4

带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贴现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票据到期价值=票面价值×(1+年利率/12×票据到期月数)

或 =票面价值×(1+年利率/360×票面到期天)

注:无息票据的到期价值=面值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360×贴现天数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贴现所得金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扩展资料: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冲减借方。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票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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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8
  如果是不附追索权的,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面值)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无论是否支付,都与贴现企业无关,贴现企业无需进行账务处理。
  附追索权的情况下,贴现时现在新准则的处理是当作企业向银行借款:

  ①企业向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短期借款
  然后按实际利率摊销财务费用,至于应收票据利息的计提照旧处理。
  ②票据到期时,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则贴现企业账务处理为: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时,承兑人和贴现企业银行存款账户余额都不足时,贴现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第一种方法下的会计处理为:(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短期借款利息调整贷:短期借款成本(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成本财务费用贴现息贷: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利息调整应收利息财务费用票据利息(只不过一般情况下对于财务费用,并没有进行明细核算,而是借贷相抵后合并处理。)若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则:借:财务费用贴现息贷:短期借款利息调整同时将与应收票据相关的账户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贷:应收票据应收利息财务费用票据利息第二种处理方法下的会计处理为:计算过程与上完全相同。(1)贴现时的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短期借款(2)票据到期时,若票据付款人足额向贴现银行支付票款,会计分录为:借:短期借款贷:应收票据应收利息财务费用若票据付款人无款支付,则调整短期借款的账面金额:借: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请各位高手帮个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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