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车辆年检前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不要超过一个记分周期
一、相关条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是不会产生滞纳金的
在处理后 15 日之内持民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超过 15 日之后收取滞纳金
二、网上处理电子眼违章
办理流程如下
Step 1 :登陆北京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
具体链接见下文 :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可在左上角更换城市
Step 2 :找到电子监控违法处理,点击在线办理
Step 3 :登录
Step 4 :选择需要处理电子监控的机动车
Step 5 :点击下一步
Step 6 :选择监控记录
Step 7 :确认处罚信息
用户确认处罚信息,核对罚款金额及记分是否正确,输入手机验证码,系统会发送验证码至用户注册的手机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
Step 8 :生成订单
用户可以在页面上点击打印按钮打印处罚决定书
已经开通在线支付的地区,可以点击在线支付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缴款
以上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