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正在认定,是否工伤还不确定,期间转院了,最开始的医院已用医保报销结算,后转入的医院没有医保备案

工伤正在认定,是否工伤还不确定,期间转院了,最开始的医院已用医保报销结算,后转入的医院没有医保备案,自费。如果工伤认定下来了,还可以享受吗?听说工伤和医保不能同时享受,但只是第一家医院用了医保

工伤医疗费用不能用医保报销的,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已经用医保报销的部分,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情况,可以把符合规定的部分全额报销;转入的医院没有医保备案,自然也就不是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如果没有经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所有费用均不能报销。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医保报销工伤,是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主动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承认错误,退回报销的部分;否则,一旦败露,将受到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追问

我们现在情况是第一家医院已用医保报销,第二家医院因为有些药物不确定是否能走医保,所以暂时没有医保备案,医生让我们出院时再医保结算。就想知道如果出院前工伤认定下来了,肯定是自费走工伤的,问能不能享受工伤,因为第一家已经医保结算,会不会对享受工伤赔偿有影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6-17
待工伤认定后,找工伤单位全额报销,追问

是说工伤认定下来的话还是可以享受的?

第2个回答  2018-06-20

工伤是不能刷社保卡的医保的,必须先自费,最后带发票病历本住院清单小结什么的资料去社保局申请报销,刷了医保的部分就无法报销了,因为你是工伤又不是疾病,工伤要用工伤基金,疾病才是医保基金,当然不能双重享受了。工伤刷医保卡本就是错误的行为。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没有签协议的医院花费的医疗费不无法报销。

就算最后结果出来不是工伤,你自费的医疗费,就带资料去医保那边报销。但是你认定为工伤了,自费的,就应该去工伤那边报销,而不是找医保。

如果是工作时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那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啊,医院也不问什么原因就直接让你刷医保卡吗。各种乱刷,那国家为什么要分五险而不是一险呢,各种伤情的待遇、报销比例、治疗符合的目录是不同的啊。工伤是工伤、疾病是医保,生育是生育,怎么能乱刷呢

你第一家医院刷了医保卡的不可报销。而且这个费用不叫自费,叫刷卡。

第二家医院没有签订协议不可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