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离婚诉讼书,人家没让交诉讼费,是不是就等于没有受理呢?

9月25交的起诉书,法院的人说案子估计要排到12月份,让我12月份再去起诉。这个正常吗?

不是的,递交了离婚诉讼书后人民法院会在是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诉讼费是人民法院立案后缴纳的。夫妻双方就离婚事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一方可以提前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或调解后,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就是一方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对方的户籍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经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拿到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是当事人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它诉讼费用。诉讼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原告进行预缴,判决书下达后由败诉的一方承担。人民法院立案后会,当事人需要持缴费通知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费,然后拿银行缴费的回单到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专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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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28
受理和立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受理后通知缴费才叫正式立案审理了。
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法院还没有给你缴费通知,因此还没到立案审理的阶段
法院是否给你们做过调解工作?离婚案件必须要做诉前调解。
调解不成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追问

当时人家就问能不能联系到他的人。

追答

这个你要等法院的通知,法院会联系他的。
对方是否同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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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28
法院诉讼离婚,递交材料时是受案!

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

一般是3天左右,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缴费,立案。
第3个回答  2018-09-28
法院已经受理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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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8-09-28
受理了,等法院的交费通知。追问

9月25交的,说要等到12月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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