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中,我可以把不合理的扩大解释理解为类推解释吗?

如题所述

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均是刑法学中的概念。
类推解释,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推导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例如,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即男子被强奸也视为法律规定的强奸罪,这就属于类推解释。类推解释在刑法中被禁止。
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是指对法律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其字面含义,但该含义处于该用语的可能含义范围内。例如,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这就是对条文中的“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扩大解释在刑法中被允许。
两者的区分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点:
1、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明显超出了普通人的预测可能性;而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没有超出普通大众的预测可能性;
2、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在用语可能包括的含义范围之外(即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外);而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用语可能包括的含义范围之内(即词语文义的“射程”之内);
3、类推解释提升了概念的位阶,而扩大解释没有提升概念的位阶;
4、类推解释是对类似事实的类比,而扩大解释是对规范的逻辑解释;
5、类推解释为刑法所禁止,而扩大解释为刑法所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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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31
不可以。
1、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国民的预测可能性之内,而类推解释超出国民预测可能性
2、扩大解释得出的结论在词语的可能含义之内,而类推解释得出的结论,在此之外
3、扩大解释没有提升位阶,类推解释提升位阶
4、扩大解释是对规范的逻辑 解释,类推解释则是对类似事实的类比追答

不合理的扩大解释依然是扩大解释,不会变成类推解释

追问

那不利的类推解释和不合理的扩大解释是两个概念?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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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3-31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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