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份即将毕业,3月份的时候来到签约三方协议的公司实习。实习之前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没有告知关于加班事情。实习期间由于生产较忙领导让我们加班,基本每天21点多下班,几乎没有周末休息。等到快要回学校时,被告知实习生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晚上的加班时间和周末节假日加班时间算为普通的工作时间。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