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停车场剐蹭他人车辆,不知情的情况下驶离算肇事逃逸吗?

一个雨天,媳妇开车去医院查体,在离开时被乱停放的车辆堵住,在好心人的帮助下成功驾驶离开。第二天接到交警电话说剐蹭了别人的车辆,去事故科之后,办案人员各种刁难诱导说是肇事逃逸。剐蹭车辆私了赔偿了,也说明不再追究任何责任。我想问问交警一口一个划了车你试不着,你听不到,你感觉不出来,是何居心?不罚点钱不扣分他们就活不了吗?现场有视频,显示我媳妇在好心人指挥下多次缓慢倒车,最后驶离,未下车查看是否剐蹭,这种情况算肇事逃逸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不知情不算逃逸,撞车跑了算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只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分析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所谓交通肇事逃逸主要是指自现场逃离,但也可以将被害人送往医院后逃离,甚至在现场躲藏的情形。撞车逃逸,不管轻重,逃逸者一律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负责事故的一切损失赔偿。如果事故严重,还将面临刑法处罚。开放性小区,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事故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封闭式小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侵权行为,造成轻微事故逃逸的交警会处以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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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14
在公共停车场发生刮擦他人车辆,是属于交通事故。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主观上逃避法律惩罚,客观上离开现场,你都不知道,所以不是肇事逃逸。但如果经过调查确实是你刮擦的你应当承担事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10-14
这个和照不照是逃逸有什么关系啊?你赔人家车主的损失不就完了吗?交警不是说的也很清楚吗?不追究你责任,要求你赔偿人家的损失,这个不是非常合理的吗?
不知道为什么你要纠结。把人家车撞了,不管你知不知情,赔偿都是应该的,你赔了不就完了吗?交警也没有说你赔了,还要追究你什么责任呢,对不对?
只有你拒绝赔偿,才追究你这样的责任好不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14
在公共停车场刮蹭他人车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驶离不算肇事逃逸。肇事逃逸必需是明知。
第4个回答  2019-10-14
我碰到过,找了警察,找到了当事人,也就私了,赔偿维修款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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