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车跟对方的二轮电动车在乡间十字路口撞了 他在我的右侧 交警说我没有让行 要全责

我的车有全险 他是小腿粉碎性骨折 然后已经住院 我想问他出院后如果说自己有啥后遗症要我们一直赔偿怎么办?是不是结案后就跟我没关系了

1、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交通规则是左让右,你没有让行,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没有问题。
2、你的车保了全险,等伤者痊愈后,保险公司会结清医疗费的。如果怕以后有麻烦,最好是在赔付医疗费前和伤者签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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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1

根据你的邀请,回答如下:

    交强险范围里,若我方被认定有责任时,不管责任大小,受害方都可以先在肇事方的交强险范围内索赔,此时无需计算双方责任比例。

    有责任的限额: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如果超过交强险的话,那么超出的部分可再按责任比例划分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受伤的人,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的大致如下: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若对方伤势已达到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的伤残等级时,对方还可以要求我方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若我方保额足够的话,我方是无任何赔偿责任的。

    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点我名字,来信讨论。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加油。

第2个回答  2019-02-24
保险是保险个人是个人,你愿意给谁也没招,你不想给保险够用的话一分不用花,他就算起诉也是判保险公司给
第3个回答  2019-02-12
按照法定的赔偿项目一次性赔偿完,就没有需要再赔付的了。
第4个回答  2019-01-30
既然有保险,就让保险公司出面搞定。
你已经付保险公司钱了,那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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