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处理财产损益作为资产类科目为何盘盈时记贷方

要一个完整的答案

可以换个思路从盘亏的资产角度来理解(顺便说一句,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的盘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处理,而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盘盈说明账面上没记录这项资产,但是实物盘点却有这项资产,那么首先应该账面上补充登记上该项资产,即计入借方某某资产增加,贷方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这样先确定资产记在哪一方,对应的另一方就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这样好理解不容易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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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2
首先要明白待处理财产损溢是指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盘盈、盘亏、毁损的价值。经常设置两个明细科目,即“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在未报经批准前与资产直接相关,在报经批准后与当期损溢直接相关。因此对待处理财产损溢的检查不容忽视。   小企业出现现金溢余或短缺,应当直接进行处理,记入当期损益;而大、中型企业则要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然后再进行具体的处理-------举例如下:1.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指企业财产增加)    累计折旧 其中借方表示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增加盈余,而贷方同时登记该企业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溢余(即是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表示)相反则: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指企业财产损失)     累计折旧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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