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将存款给了女儿,去世后算遗产吗?

如题所述

老人生前将存款给了女儿,去世后不算是遗产。老人生前把钱给后代,是一种赠与行为,钱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后代,如果生前只是把钱交给后代保管,这笔钱应当算作遗产,如果是故意转移老人钱款的,应当算作遗产。遗产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法律分析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生前赠予子女财产,财产所有权归属受赠人,不属于遗产范围。如果只是要求子女保管财产的话,所有权归属老人,属于老人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如债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益等。消极遗产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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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不算,那算赠予给女儿的。其他子女就不要想了。如果是保管的话可以算遗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9
不算,那已经是个人财产了
第3个回答  2015-09-19
应该算的
第4个回答  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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