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说只有两天年假合法吗?

如题所述

在新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只有两天是否合法,取决于按工作年限享有年休假的天数和在新公司工作的时间。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在新单位享有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 折算方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特举例计算如下:
如职工王XX累计工作年限8年,当年度享有年休假5天,7月1日进入新公司,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为184天,享有的年休假=(184÷365)×5=2.52,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予计算,当年度在新单位享有年休假为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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