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上是综合用地,房产证上没有房屋性质.为什么镇政府不给开综合用地证明

如题所述

你好,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取得划拨土地情况有:国家机关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等~

  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拔等几种,土地划拔和土地出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形式,两种形式都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但也有一些差别。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出让土地上的房屋有具体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后将自动续期,但到期后是否需要继续交费、如何交费等问题目前尚未最终确定。如果国家征用此类土地上的房屋,将根据土地出让的剩余年限,结合当时的地段价值,做相应补偿。而划拔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尝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保,但出让的土地证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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