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媳妇是急诊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了脸一巴掌。已做完法医鉴定,受伤情况是:左脸颊红肿。但近两周过

请问:我媳妇是急诊医生,被患者家属打了脸一巴掌。已做完法医鉴定,受伤情况是:左脸颊红肿。但近两周过去了,迟迟没有下达正式的法医鉴定结果。今天派出所通知再去做一次复检,证实一下先前的红肿是否确为殴打所致,否则无法出鉴定书。现在我对此非常不解,既然已经鉴定过是挨打受的伤,为何不出鉴定书,反而要求再鉴定一次?请教各位,派出所此举是否合理,如果照此做,会否推翻之前的鉴定结果。还有,目前国家对殴打医生事件要求严肃处理,如若鉴定结果为轻微伤甚至不构成轻微伤,但打人事实清楚,最轻的处理结果是什么?最后想知道为何医院和派出所均倾向于调解,严肃处理会对医院形象、派出所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吗?十分谢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3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你的只有轻微伤才会被追究行政处罚责任的想法是偏颇的,
国家立法反对任何形式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根据伤害后果将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如果你爱人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那么也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
只是应当按照情节轻微予以处罚 原则上应当是5日以下拘留 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能因为违法行为人的行为未造成受害人轻微伤就不追究其行政责任
这违法立法原则。
关于民事赔偿部分 鉴于对方的伤害后果可能较为轻微,所以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会较少
但是并非代表没有 一个耳光 就有可能造成耳膜穿孔 至少 检查费 和到医疗机构检查的交通费 以及相应的误工费对方都应当支付追问

谢谢,其实赔偿我不在乎,只希望给打人者一个教训。但如果只给个罚款500的处罚,就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追答

这个你要清楚一点的是,如果对方并未造成你爱人轻微伤的损伤后果
公安机关给与罚款500或者拘留5日以下的行政处罚
是符合立法的原则的!
如果你爱人经过伤情鉴定达到轻微伤
那么必定不会按照“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情节轻微予以处罚”

追问

明白。那法医鉴定书近两周都不下达,而派出所又要求再鉴定一次是否合理?

其实我是担心打人者与办案的有什么默契。唉……

追答

不是再一次鉴定,应当是法医认为一次鉴定无法支持最终的鉴定结论
所以 可能需要一个验证过程
第二次 应当是对于第一次鉴定结果或者法医观点的验证
就好比 答完题 又检查并且验算一遍的意思
所以 你们应当配合

追问

谢谢,明白了。不是因为我是医生家属才这么较真要个说法,而是真心觉得医生越来越沦为弱势群体,环境越来越危险。

追答

理解你的心情!但是我国的治国方略是依法治国
所以 一切问题 必然按照法律纠纷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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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4-14
当然了,严肃处理的话,肯定会影响医院的形象的,外界就是这样,大多数不会有偏向医生的心态,会认为是院方的错误导致的患者出手打人,现在医患关系本来就紧张,所以医院肯定希望低调处理。至于伤害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不过这种情形我估计也就让患者家属出个鉴定费用或者检查费用而已追问

收到,谢谢。真该多学些法律知识。

追答

对啊,多学些法律知识是很有好处的
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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