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一块土地(不是我家的)被征收多年一直闲置,我父母在这块地上搭棚子生产水泥砖,近期城管没有明确

村里有一块土地(不是我家的)被征收多年一直闲置,我父母在这块地上搭棚子生产水泥砖,近期城管没有明确的名义的情况下把棚子推倒了。请问征收后闲置的土地可以在征收方未使用时暂用吗?并且这种问题属什么部门管?(这块地就在村部旁边,村里领导同意暂时使用。随时要使用随时搬走)

被征收后土地属国有资产,征收后一般由国土部门土地收储中心或国有资产管理单位管理,使用该土地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权利。征收后土地不再属于村集体财产,村里领导同意也没用,就象我同意百度送你1000元一样。追问

我刚了解到,这块土地是村里收的,计划转卖或有部分转卖给个人。但是这块地已经进去政府规划范围,不允许建房。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才能符合规定?

追答

若土地由村集体提前“征收”,村集体还是主体,你的棚子被拆,应该是属于违法建设,即没有依法取得审批。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变成建设用地的,需要依法审批,在取得村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国土部门申请临时用地,但需要交纳复垦保证金,具体向当地部门问询。你的棚子被城管拆了,肯定是因为建设不合法,影响城市规划

追问

好的,感谢您的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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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31
私自盖房,属于违建,城管部门有权进行拆除追问

这块地荒废数年了,而且只是搭建的工棚,请问这样的情况可以有暂时合理的解决办法吗?只求在土地未被使用以及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利用一下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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