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月29日乘坐山东航空公司SC4951次航班10:20分从杭州飞往桂林,我有2个行李箱,当时都托运,其中一个是纸箱,装了一些干货,就一些虾干鱼干,还有一个手提箱,箱内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三条香烟;下了飞机后,很随意的打开了手提箱,发现其中一条香烟被拆,是软壳的中华香烟,被拆走了2包。当时就找机场人员,接着机场人员就说:稍等一会,我去找负责人员,再接着5分钟10分钟15分钟都没见人影,我们就走了。就想打电话投诉,接着电话一直无法接通、今天我再打,通了,可是工作人员说:当时您没有在机场做登记,所以现在投诉几乎无效。 我感觉很郁闷,我现在不是想要要求航空公司赔偿什么,我只是想说,这些机场的工作人员,作风很不端正,机场用人很不当。我坐的这航班是山东航空,我想告诉大家,你们以后乘机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因为 说句不好听的,机场人员很不负责,她们机场装卸工人都是请一些临时工,我今天投诉时,那个工作人员自己都说机场的管理很不到位,她都这么说了,所以大家一定要小心谨慎!通过这次,我自己也得了一个教训,下飞机就要检查自己的行李,过后一概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