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写的名字和身份证上不一样怎么办?借条上写的是"任仕涛",而身份

借条写的名字和身份证上不一样怎么办?借条上写的是"任仕涛",而身份证上是"任洪涛"怎么办呀!

如有其他证据证明两者是同一个人的,可以起诉。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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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6
还是可以到法院诉讼的,如果对方不认可,诉讼中可能会要做笔迹鉴定,并且你也要寻找证人证明"任洪涛"的曾用名是"任仕涛"。追问

有电话录音可以吗

追答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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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4-09-05

个人借条应包含以下内容: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明确借款金额,大写小写都要写;注明借款用途和时间;确定还款时间和方式。为确保借条规范且安全,可使用档点点电子借条,在支付宝或微信首页搜索即可。它有帮提醒、区块链保存不丢失、法院认可等优势。你还有其他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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