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宜宾公交车爆燃事件的案件侦查

如题所述

公交公司表示,是有人蓄意纵火导致此事故。
2014年5月12日警方查明“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死者身份。死者跃海,男,汉族,四川省内江市人,生于1963年1月16日。
2014年5月13日,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认定: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是人为造成,现场唯一死者余跃海系纵火犯罪嫌疑人。 证据1:手机
警方从死者腰部提取到一部手机,机主登记资料为余跃海。
证据2:亲属辨认
经余跃海亲属辨认,死者为余跃海。
证据3:指纹
2007年因一起伤害案,余跃海被翠屏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并留下十指指纹。通过比对,认定同一。
证据4:DNA
警方比对了余跃海和其女儿的DNA,认定二人系父女关系。 2014年5月14日下午,宜宾市公安局向媒体通报了宜宾“5·12”公交车燃烧事件案侦情况。相关证据锁定,警方最终调查排除了其他人员参与共同作案的可能,系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事发后,宜宾市检察院派专人从立案、侦查,到破案进行了全程监督。
宜宾市公安局副局长廖方伦回应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精神病”这一问题: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精神病,是一个科学、系统的论证过程。初步查明情况显示,嫌犯纵火前后并无明显精神病迹象。
余余跃海的朋友介绍,余跃海平时喜欢喝酒,在纵火前的一段时间曾对朋友表示“自己有病,快要死了”。 四川宜宾警方通报公交纵火案嫌犯余跃海作案过程:纵火者余跃海于2014年5月12日15时55分许,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手提蓝色包装袋,袋内有装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时45分许,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交车站,并在此逗留。16时56分许,登上14路公交车中门,手中提有蓝色包装袋。16时58分许,在14路公交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公交车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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