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先是半年期,然后是一年期,前两次是还了再借。借款当天朋友给我打了个10万的借条(没写利息和没按手印)请问1,银行或法院催我还款时我出示借条有什么作用,他们会怎么处理。2如果让我还,我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也没工资,我能不每个月还点慢慢还。3会不让我老婆或父母还,执行他们的财产什么的。4还不上会坐牢吗手续是我自己亲自办的吗?我有在上面签名的。朋友有什么责任,银行或法院是先找担保人还是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