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多宅拆迁补偿标准

如题所述

您好,农村农房在拆迁的过程中领取补偿款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在农村土地制度中,一户多宅的现象其实是有违相关规定的.而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宅基地补偿和房屋补偿;在这里,农民朋友注意了,补偿与房屋的面积紧密相关,而与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一户多宅是能够领取补偿款的;
再者,这个问题也很关键,虽说和户口无关,但是农村的人口较多,部分农村地区会根据当地发展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补偿,但是农民朋友放心,补偿款金额发放一定会遵守不得降低现有生活水平的原则;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
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
房屋产权置换:相同地段按照面积最低拆一还一;
另划分宅基地建房: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另行批准宅基地安置的,会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注: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具体标准由县政府按照区域内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
房屋区位补偿:720元/平方米*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土地补偿
征用耕地、菜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给予补偿;
征用鱼塘、藕塘、果园等: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赔偿;
征用柴山、水塘等有收益的非耕地:按照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赔偿;
注: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会存在差异,另农村土地的价值会有所波动,因此赔偿标准每两三年应该都会有所变动;
应当按照一户进行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并对房屋所有者进行迁移安置,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房屋拆迁补偿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补偿。
法律依据
《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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