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与死亡者关系的证明信(2)医院或有关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尸体火化证明等(3)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死亡者户口的证明;(4)被宣告死亡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5)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