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完卷会和家属说实话么

如题所述

一、律师阅卷后 可不可以告诉家属
      1、律师阅卷后,不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的,可以告诉家属。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二、在不同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
      1、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可以了解到最真实的案情。
      (2)通过会见直接给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3)通过会见可以了解到侦查机关掌握了哪些证据并最终确定调查取证的重点。
      (4)向侦查机关提出法律意见书。
      (5)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1、在审查起诉阶段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询问案件事实,听取犯罪嫌疑人的陈述和辩解。对犯罪嫌疑人所述和《起诉意见书》所述事实有出入的,辩护律师要询问清楚,即使是细节上的出入。
      (2)核对有关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询问犯罪嫌疑人有无新的人证、物证和证据线索。
      (3)告知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如,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对其讯问时,其自己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自我辩护的权利,要求重新鉴定的权利,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申诉的权利等。
      (4)询问案件有关情况。询问其已被羁押的期限、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变相拘禁等违行为、随案有无被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等。
      3、在审判阶段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主要有:
      (1)律师在会见被告人之前已详细审阅过全部案卷,总结案件的疑点、难点,找到辩护的关键所在,然后再带着策略去找自己的当事人。
      (2)听取被告人对《起诉书》的意见,进一步根据阅卷情况与被告人进行彻底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对全案不符合逻辑的环节进行有效过滤。
      (3)听取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意见,并将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给被告人交待,以征求其意见。
      (4)向被告人详细告知庭审过程。
      (5)向被告人传授庭审技巧。
      (6)向被告人传授如何有效的自我辩护。
      (7)再次询问和核对有关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8)再次询问被告人有无新的证据和证据线索。
      (9)询问被告人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
      (10)如果被告人确实没有犯罪,鼓励其勇敢翻供,不要怕被定上个“认罪态度不好的罪名”。
      (11)给被告人以其他法律帮助。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案件的阶段,律师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侦查阶段主要是了解真实的情况才能帮助当事人,在审查阶段主要的是核对相关的信息是否真实,在审判的阶段主要是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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