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计提工资是相对发放工资来讲的,不是绝对的提前计提。
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哪个月的工资应该计到哪个月的费用中去。
而实际工作中,工资发放是必须等到该月过完 了才能计算出每个员工工资,才能发放的。
这样,就造成工资计算和发放的滞后性。
所以,在该月月末(与其他计提、结转分录一起,一般是当月最后一天),需要根据历史情况或者用别的手段暂估该月发生的工资费用,做计提分录入账。
每月计提工资应在本月结帐之前计提 。
本月发放上个月的工资,需要计提工资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
直接发本月工资,不需要计提入,可直接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