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开电动车被抓了,当时开了罚单,登记了身份证号,上面写的违法代码11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扣留机动车(我的电动车是那种时速超过20公里的,在网上查了说是属于超标电动车,也属于机动车,汗。。)。
因为我的电动车是正规渠道买的,有发票,感觉交掉罚款就能拿回来,当第二天带上发票去交警中队交罚款准备赎回车辆时,告知要交1000的罚款,当时觉得我那旧电动车要交1000赎回不值得,所以没有办理。后面回来让同事向交警的朋友打听,说这种情况可能会被判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会扣掉我C照的12分,我的驾照是3月份刚拿的,还没过实习期,说会撤销驾照重新考笔试。现在有以下几个疑问:
1、开的罚单是1110: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因为当时交警他们也不知道我有没有驾驶证,如果前去办理,他们要求我拿摩托车驾照,我拿不出,他查询发现我有C照,会不会升级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那这样的话就要扣12分了,请问会这样吗?
2、如果我不去办理,电动车也不需要了,那交警中队还会主动的查询我是否有C照吗?还会被扣掉12分吗?
3、今天我在网上查询我的驾驶证违章记录,但根本查不到,那是不是说明还没有扣分?如果被扣分会被通知前去交罚款吗?据说是短信通知?如果不去交会怎么样?
4、一个同事建议我不用理,也不用管,假如真的扣了分也只是按照罚单上的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处理,扣1分罚100,说会短信通知的,到时去缴费消分就好了,假如没有通知就不要去了,免得被他们查到升级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那就麻烦更大了。我现在也比较倾向采取这种方式,因为我的电动车不打算要了,即使1000赎回下次还是可能会被抓。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以上,请帮忙解答,谢谢!!
留了身份证号码,就必须处理完毕,这个违章记录在你的驾驶证档案上了。超标电动属于摩托车,准驾不符+驾驶未上牌机动车。看各地执法实践,作好记12分的心理准备。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新版罚单采用多色方式,主要针对教育、警告、记分、扣证、吊销、扣留等多种措施,采取分色罚单、分类管理、分类处罚,从色彩上直接体现交巡警“宽严相济”执法理念,而且便于识别与操作。
各色罚单的“特别提醒”,都根据罚单对应的交通违法行为,各有针对。如淡绿色罚单由于主要针对适用于警告处罚的违法行为,“特别提醒”是: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警告处罚达3次(含)的驾驶人,应当接受公安交巡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
红色罚单对应的“特别提醒”则主要告诫被扣证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将被吊销驾照。
留了身份证号码,就必须处理完毕,这个违章记录在你的驾驶证档案上了。超标电动属于摩托车,准驾不符+驾驶未上牌机动车。看各地执法实践,作好记12分的心理准备。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是一种违法行为。
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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