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工作证明去哪里开

如题所述

开无工作证明的地点: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包括各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各区县就业管理服务处或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等。
对于没有工作的人或自由职业者来说,传统的工作证明无法提供。解决方法包括自我证明、其他证明材料、专业机构证明和学历证明。自我证明需要详细描述工作经历、职位和工作内容,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包括合同、发票和项目合作函件,专业机构证明能提供行业从业经验和资格,学历证明可用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或成绩单。
无工作如何领取失业保险:
1、领取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3、领取失业险期间的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