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在西城区实际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人在西城区购房的,需提供住建部门登记的合法房屋产权证(用途为住宅)及复印件。
2、申请人在西城区租房的,需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网上可查询文本)、出租人房主房产证(用途为住宅)原件、出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税证明(2018年4月30日前开具税票,并满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
注意:非法私建房、已拆迁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承租公房等不能作为开具证明的依据。
3、租住申请人本单位公房的,需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加盖公章)和房产证(用途为住宅)复印件。
二、北京工作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5、北京市人事局的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可以看到申请进度。
三、全面取消暂住证的意义
1、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理念,促进社会和谐。
用居住证替代原有的暂住证,首先从称呼上就强化了“居民”和“居住”的理念,淡化“户籍”和“暂住”的概念,有利于消除“暂住”歧视,更容易被流动人口所接受,增进他们对居住地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引导他们主动融入当地、融入城市。同时,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转变理念,把流动人口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按照“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对他们进行服务和管理。
2、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内容,提升服务水平。
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其出发点主要是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实施居住证制度的意义和作用。而新的居住证制度则进一步强调了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各级政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把公共服务的责任体制、服务网络向流动人口延伸,使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惠及流动人口。除要求政府部门提供使用保障外,同时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以“居住证”作为居民身份“认证”依据,为“居住证”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社会便利,有效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切实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3、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管理。
可见,北京西城区的实际居住证明要满足的这些条件就是必须要提供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北京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条件规定得非常的严格,执行的也相对来说是比较规范的,无论是租房、买房还是住的单位的公房,房产证都是必须要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到西城区派出所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