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如题所述

一、公积金贷款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公积金贷款前,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
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
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二、首次提取公积金还房贷,能全部提取吗?

提取有以下情况:

第一、离职提取,可以一次性提取。

第二、买房提取:如果首付款(该首付款为房管局备案交易金额-银行贷款额)大于你的公积金余额,可以一次性提取。

第三、还房贷提取:需要打出还贷流水及还贷银行卡余额,如果已经还的金额总数大于你的公积金余额,可以一次性提取。

三、公积金贷款前,需要把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完?

是这样的用公积金贷款的话,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首付的。下面是南充市申请贷款流程:二手房位于市辖三区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及上述1-9项资料到我中心贷款科初审。预同意贷款后到房管、国土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到公积金并提请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持申请审批书及上述资料到中心正式申请贷款。2、持审批通》到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贷款手续。3、抵押登记及其他贷款手续完毕,受托银行放款到房管部门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三、温馨提示查原件,核对留存复印件(纸张类型为16开纸)。2、贷款申请时效为:《缴存证明》、《房屋情况证明》不超过二个月;《单身证明》不超过一个月。3、如果申请人是单身,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管理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如属离异后未再婚的,还要提供具有效力的离婚协议或人民离婚判决(调解)书。支取申请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5、以上所需资料遇政策调整,相应变化。四、联系电话委贷科2222357、2666168顺庆区350194 嘉陵区3634809阆中市6306606 南部县5582298 西充县423681203 蓬安县8600

四、首次买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么?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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