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通报郴州北湖区从外市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如题所述


11月21日,北湖区从外市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22日凌晨核酸初检阳性,经市疾控复核确认。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治疗。流调溯源、隔离管控、环境消杀、核酸检测等工作有序开展。
感染者:赵某,男,47岁。
经流调,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20日
在衡阳活动
11月21日
5:01从衡阳乘K9218次列车至长沙7:17抵达长沙火车站
7:40在长沙火车站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
8:00在长沙火车站公交站台乘121路公交出发前往高桥大市场
8:30抵达高桥大市场南公交站台,在附近早餐店就餐,随后步行进入高桥大市场看货、拿货
9:30在高桥大市场南公交站乘121路公交
10:00抵达长沙火车站,进站,候车,并在候车室便利店买食品
10:40从长沙乘Z167次列车至郴州
14:24检票口出站,随后进行落地核酸采样
14:41从郴州火车站步行至附近远大宾馆
14:45进入远大宾馆,询价、看房
14:50离开远大宾馆,进入附近天河招待所,办理入住,期间未外出
19:30从天河招待所出发前往附近马田美食店用餐
19:40返回天河招待所,随后一直未外出,直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
如与上述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社区或北湖区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郴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郴防疫要求。外省入郴人员应严格落实“提前报备、入郴即检、分类管控”防疫要求,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郴,在第一入郴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或闭环转运至隔离管控点,后续核酸检测按分类管控要求进行,最后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广大市民减少跨市出行,不前往有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不配合执行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原文链接北湖区从外市入郴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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