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分两种情况:
1、如果顾客没有证据证明其物品是在你店中遗失,则你无须担心。
2、如果顾客有证据证明其物品是在你店中遗失,则还要分两种情况。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①顾客有证据证明其物品是在你店中丢失,但没有证据证明是物品已经托管给你店。则你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即她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②顾客有证据证明其物品是在你店中丢失,且有证据证明是物品已经托管给你店。此时,你要承担全部责任。
3、即使你要承担责任,也需要顾客提供证据证明其丢失的物品的价值。这个证明也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你不需要太过担心这个问题,一般来说上述证明都很难。但是,需要防止一种情况,那就是有人里应外合诈骗,那你可能会蒙受损失。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