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躁症不受法律约束么?我这几天老是在宿舍楼对面小网吧碰见一个“家伙”,他经常骑个自行车去那上网,
他看个龙珠大结局都看的嗷嗷叫。还经常跟老板娘吹自己多牛,自己亲戚多牛,说什么他姑姑苏州搞房地产的、一张口就是几千万,几千万,,,,
网吧里那么多人也没人敢跟他较劲,老板也怕做不了生意,不说之听,
昨天跟银行打电话“我捅死你,我捅死你,我精神不正常,不用付法律责任,只付民事责任”
过会还打给警察骂警察,,,,
他朋友问他借点钱,在网吧一言不合就动手打他朋友,人也不敢还手。
唉,对于这种人,法律就真的管不了么,我们就应该对他敬而远之么
再者,要明确一点,法律上的“精神病患者”,和我们生活中所说的“精神病”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具体而言,刑法上的精神病患者简单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二是“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请注意词语的先后顺序,前者指的是病情严重到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后者指的是能控制但控制能力远低于正常人。
进一步讲,前者一般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后者则是作为一种减轻情节。
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属于哪一种,都应当以专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而非个人自己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