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RT,我在一家二级甲等精神病医院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然后我去了我们这最好的三级甲等医院,比那二级的高一级,确诊不是精神分裂症,只是神经官能症而已,我现在病还没好,所以没法去和那家二级医院交涉,我没学过法律,所以不懂如何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因为被误诊为精神分裂症,对我以后的生活,工作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希望大家帮帮我的忙,谢谢了

1、当事人被相关的医疗机构误诊为精神分裂症,如果该事实确实属实。相关的医疗机构对此负有过错,应当承担因此过错而给受害的当事人所导致的一切的合理的、必要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被误诊,当事人在复诊或验证该误诊的医疗行为过程之中所产生的,一切的复诊费用、交通费用、因复诊而导致的误工费用等合理费用,作出误诊错误医疗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
3、鉴于医疗机构精神分裂症的错误诊断,必将给当事人本人及近亲属带来一定的精神损害,当事人可以主张适当的、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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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医疗事故 概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 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8
拿出诊断书 还有对你的直接间接影响证明去告他 或者给省报市报打电话来采访你 标题
《无德医院:我被误诊为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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