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长助理的级别需要视属地城市的级别而定。
如果是普通地市县下辖乡,那么该乡就是正科级别,乡长助理有两种情况,一般是副科级,视同副乡长;也有可能未提拔到副科级,则是正股级干部。依据我国新修订的《
公务员法》,股级干部并不在国家认可的序列,股级等同于一个科员。
如果该乡是在直辖市或者
副省级城市辖区内的乡,那么就是正处级别(副省级城市大部分乡都属于处级,少数还是科级,但由于多数县已经升为
县级市,相应的乡都升为镇,所以乡总数并不大),乡长是正处级干部,乡长助理可能就是
正科级干部,极少数的情况下,是副处级干部。
另有部分乡所属市升格半级,因而乡镇也升格半级,为副处级乡。副处级乡镇的乡长是副处级干部,乡长助理则是科级干部。
但是,目前乡长助理多数留给挂职干部,不设常设乡长助理这一职务,所以比乡长低半级的乡长助理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乡长助理常规是股级,处级乡的乡长助理常规情况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