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错
中国大陆:实际上各省、自治区以四级行政区划制度为主: 第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第二级:地级市、自治州、地区、盟(内蒙古),这一层次除海南省、直辖市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普遍存在的一种行政单位(即地级行政区)。直辖市的市辖区;直辖市、海南省所辖县、市(含地级市和县级市)等行政单位。 第三级:除直辖市和海南省以外的县级市、县、自治县、旗(内蒙古)等县级行政单位(即县级行政区);海南省和直辖市境内乡、镇等乡级行政单位(即乡级行政区)。 第四级:除海南省、直辖市以外的乡、镇(即乡级行政区)。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