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如题所述

辞职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
一般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曾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那客户就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文书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之后若是继续缴纳公积金的话是需要重新开户的。
那么没有离职的话,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1、符合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2、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遗赠人领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本单位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
4、购买自住住房的;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6、为偿还购房贷款的;
7、出国定居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综上所述,辞职之后公积金是可以全部取出来的,但是由于是销户提取,所以想再缴纳的话,就只能是重新开户,当然,除了辞职提取之外,因买自住房屋以及偿还贷款等也是可以提起公积金的,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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