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验资报告是什么

如题所述

问题一:请问验资报告是什么? 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投资者、合伙人、主管部门等)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书面文件。
验资报告主要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
(二)收件人;
(三)范围段;
(四)意见段;
(五)说明段;
(六)附件;
(七)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八)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
(九)报告日期。
验资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的收件人是指注册会计师按照业务约定书的要求致送验资报告的对象,一般是指验资业务的委托人。验资报告应当载明收件人的全称。
验资报告的范围段应当说明审验范围、出资者和被审验单位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验依据和已实施的主要审验程序等。
验资报�的意见段应当说明已审验的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仅对本次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发表审验意见。
验资报告的说明段应当说明验资报告的用途、使用责任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变更验资,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说明对以前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审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其审验情况,并说明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
如果在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确认方面与被审验单位存在异议,且无法协商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验资报告说明段中清晰地反映有关事项及其差异和理由。
验资报告的附件应当包括已审验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或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情况明细表和验资事项说明等。
验资报告应当由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验资报告应当载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验资报告日期是指注册会计师完成审验工作的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审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一)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不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的;
(二)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对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验程序不予合作,甚至阻挠审验的;
(三)被审验单位或出资者坚持要求注册会计师作不实证明的。
验资报告具有法定证明效力,供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或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对被审验单位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委托人、被审验单位及其他第三方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问题二: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是什么? 1.验资报告是指经过注册的会计师事川所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验后出具的书面证明。2.公司章程是以书面形式规范公司设立的目的、宗旨、组织原则、组织机构、组织形式经营活动方式、资金筹集、利润分配、股东的权利义务等重要事项的法律文件。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人制定。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的,其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制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并经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制定后,应由制定人签名盖章。制定公司章程要依据《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所规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问题三:我想开公司,但是需要验资报告是怎么回事 注册公司,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工商局也有各种模板和指引。建议有两个途径比较方便快捷,一个是去工商局直接问他们要模板和流程,根据他们的要求一点一点来做,另一个是可以找一个当地代理注册公司的人帮你们做。我们尝试过自己做,各种辛苦各种累啊,每次去工商局都只告诉你一点,回去改好了回来又再告诉你一点,跑了n趟。所以我觉得你可以上报纸上的广告找找有没有代理公司,或者也可以去律师港湾找个当地代为办理这些事项的人帮忙跑。你说的验资报告,一般是要会计师事务所出的,你找代理的帮你做,他们可以一起帮你找了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希望有帮助啦。

问题四:验资报告在XXX公司后面有个括号(筹)是什么意思? 就是指这个公司还在筹建期。
公司并没有正式的成立,因为是设立验资,所以要了一个(筹)

问题五:做验资报告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3.税务登记证正本
4.开户许可证正本
5.公司章程
6.营业执照正本

问题六:不是新成立的公司能出验资报告吗? 第一步可以去注册登记的工商局的登记科查一下设立公司时的验资报告
复印一下就可以了
还可以去你07年做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去复印一下
一个公司只能做一次的设立报告
如果还不行也可以委托事务所做一份补足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者增加点注册资本做一个增资报告

问题七:办理验资报告需要什么,步骤是什么? 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需要以下资料:
1.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章程;
3. 出资者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 指定委托代理人的文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 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 银行出具的现金交款单、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8. 被审验单位给投资者出具的收款收据(注明投资款);
9. 出资者为企业法人的财务报表;
10.出资者签署的被审验单位及其投资者声明书。
说明:以上为货币出资所需资料。

11. 实物移交与验收证明、作价依据、权属证明(发票)和实物存放地点的证明;
12. 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红线图及有关允许出资的批准文件;
13. 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及出资各方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文件;
14. 拟设立企业及其出资者签署的在规定期限内办妥有关财产转移手续等事项的承诺函;
说明:11-14条为实物出资所需资料。
步骤如下:
一、名称核准
投资人为自然人,需提供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先网上申请名称,填写企业名称、经营地址和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及出资情况,填表后工商局工作人员审核通过,然后到行政大厅工商局窗口领取名称核准通知书。名称保留的有效期限是6个月。凭借名称核准通知书去刻章店去刻章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
二、银行开户
带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公章去银行开立验资户。
三、股东出资
股东按照出资规定将投资缴入公司账户。
四、会计师事务所向银行发出询证处,取得银行进账单和对账单。
五、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

问题八:我的企业验资报告需要什么资料? 如果确实是验资报告,不是审计报告;
如果是新设立企业的验资,不是增资的验资报告:
需要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银行的进账单,对账单,询证函;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租房合同;
股东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验资报告是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他们有义务告诉你需要这些资料。

问题九:什么是公司验资报告,应该怎么做,具体点 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验资后,验资机构应出具验资报告,连同验资证明材料及其他附件,一并交与委托人,做为申请注册资本的依据。
委托人委托验资机构验资需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投资单位上月末资产负债表;
4.投资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5.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①以货币出资的应提交银行进帐单。
②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提交经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移手续。
以新建或新购入的实物作为投资的,也可以不经过评估,但要提供合理作价证明。建筑物以工程决算书为依据,新购物品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出资额;
6.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问题十:公司的验资报告有什么用? 很老的一个法规,好像有点罗嗦
财政部关于明确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作用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协字102号
发文部门: 中注协
发文时间: 1999-7-12
实施时间: 1999-7-12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耽业
所属区域: 全国
阅读人数: 571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近来、一些地方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来电来函,询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有何作用等问题,现明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注册会计师依法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财政部印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中规定,本公告所称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设立的依法应当进行验资的被审验单位的实收资本(股本)及其相关的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验。注册会计师执行验资业务出具的验资报告在规定用途内(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时)具有法定证明效力,能合理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是指验资报告应如实反映注册会计师的验资范围、验资依据、已实施的主要验资程序和应发表的验资意见;验资报告的合法性是指验资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的规定。由于验资的固有局限性及注册会计师的职权限制,若存在投资者恶意作弊或与有关机构通同作弊,提供注册会计师不能识别的虚假证明材料等伯况,即使注册会计师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验资业务,也可能得出不适当的验资结论,导致所发表的验资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因此,即使注册会计师按规定谨慎执业并出具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其所载明的验资意见也只能合理地保证而不能绝对地保证报告使用人确定投资者出资的到位情况。
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是说明截至验资报告日这一时点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被审验单位实收资本(股本)及相关资产、负债的数额,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验资以后,由于被审验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进行及经营者、投资者的各种经营管理行为(包括抽逃出资)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被审验单位的财务状况,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也不应被视为是对被审验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作出的保证。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一验资》中还规定,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应当经送委托人。如果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验资报告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无关。
相关法规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公司登记机关是否应对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的真实性承担审查责任问题的答复》工商企字第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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