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四章  养老金待遇

如题所述

铜陵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这一部分涵盖了参保人的终身保障。

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为60元,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一年缴费,基础养老金会增加1%,但上限为10%。如果年度缴费达到或超过600元,并连续缴费15年(不足的可以补足),基础养老金额外增加4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基于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月计发标准为储存额除以139,这一标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相同。

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包括: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其他养老待遇,并且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要求。对于女性,如已按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定参保,领取年龄为55岁。不足15年年限的,需要按年缴费,允许补缴,但累计不超过15年;超过15年的,需至少缴费15年。

对于在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岁且未享受其他养老待遇的,农村户籍参保人的子女应确保参保。领取养老金期间,如参保人去世,将一次性支付1000元丧葬补助费。

最后,铜陵市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化,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确保待遇的适时调整。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