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对象的艺术性表现包括哪些

如题所述

书法对象的艺术性表现:一是书法的形式感,就是表现在章法上的整体感;二是笔墨性,用笔墨来实现艺术性的表现方法;三是趣味性,要让汉字在书写上表现出一定的意味;四是哲理性,这是最为重要的思想,也是中国哲学在书法中的集中体现。

1、形式感:当代书法尤其注重形式感,形式感也是表现书法风格、体现书写者意志的一个重要方面,艺术是具有不可复制性和唯一性,即使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风格,但他所创作的形式只有一种,它由整体感所带来的精神是不可复制的,是别人无法复制完成的。

当然,形式感中也有作品的外在形式和内涵形式两种。外在形式包括纸面装饰、章法安排等,而内在的则是作品的风度、风格等艺术特点。

2、笔墨性:当代书法是借鉴了中国画的创作形式,尤其是笔墨上的表现方法而实现了一种移植,才完成了书法的笔墨意愿。

中国画也叫水墨画,是由水、墨加上毛笔的笔法所共同完成的,当代书法的艺术性继承了“书画同源”的思想,也利用笔墨完成了它的书写过程,其最终所创作的作品,也就有了远、中、近的层次感,等等。

3、趣味性:王羲之曾说过:“作书须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这句话的意思是显而易见的,他认为,人们所写出来的点画要有意味,甚至有些意味是不能用语言来描述详尽的。

4、哲理性:中国哲学自有自己的特点,《易经》说“一阴一阳之谓道。”说到底就是讲“阴”和“阳”的问题,也就是现在所说的矛盾关系,这也是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由“阴”和“阳”可以产生出更多相对应的哲学关系。

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精粹,更是在作品中体现和宣扬这一个道理。如通过字的大小、肥瘦、点画的粗细、长短、正欹等来表现其中的哲理性。当然,笔墨上、章法上、形式上等等,无时无刻地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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