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根据当年度情况确定。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笔试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举行一次。面试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举行一次。
第二十条省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则》组织实施笔试考务工作;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制定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关于面试的其他规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十五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以上内容参考 东胜区政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