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3-29
是不可以的。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是宣传和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重要窗口,是面向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的服务平台,是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具有权威性、服务性、公开性、广泛性。本网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厅宣传中心牵头建设,厅各处室、直属单位为共建单位。
第2个回答 2022-03-30
是不可以的。
社保只能报销一个地方,不能同时报销,第三方报销是可以的。
第3个回答 2022-03-30
对于异地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缴纳的,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等等。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或长驻异地工作、学习连续时间在6个月以上人员;
(三)因病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上述(一)和(二)情形者,简称“长期驻外人员”。
二、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或报销
除急诊以外,参保人员必须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所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才能直接结算或报销。异地就医费用有以下两种结算方式:
1、刷卡直接结算:
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直接现金支付或个人账户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2、先垫付后报销:
参保人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疾病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本回答被网友采纳